为了提高欧洲多式联运货运部门的效率,有人提议简化《联合运输指令》中对联合运输业务的定义。这一简化旨在保持该指令对多式联运相对于公路单式联运的外部成本优势的关注,提出一个明确的、基于距离的定义。从一开始,联合运输业务将被定义为非公路运输方式覆盖 50%以上距离的多式联运,到 2035 年将调整为 60%,以反映码头密度和铁路基础设施的预期改善。
欧盟委员会重新定义联合运输业务的倡议引入了一个简单明了的计算器,以确定与纯公路运输相比至少节省 40% 外部成本的业务。该行业主张采用一种更易于理解的标准,建议从公路运输占比低于 50%转变为非公路运输占比更大,以适应未来基础设施的改善。
修订后的定义旨在促进理解、服务建模、认证流程和执法检查,确保按照欧盟委员会的影响评估结果,更广泛地适用于多式联运业务。它还提出了一项延迟实施战略,直到电子货运信息 (eFTI) 平台广泛普及,确保无缝过渡到新的定义框架。
"国际铁路联盟主席 Ralf-Charley Schultze 评论说:"消除不确定性和不必要的复杂性,同时保持外部成本优势原则,是多式联运部门就如何改进联合运输业务定义提出建议的目标。